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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07-14 23:00:00
来源: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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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18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1422办公室(镇江市金港大道98号经开区管委会一号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应聘人员可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
四、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证书,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空白的就业协议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名称不在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名称相近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3.岗位表要求的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如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入围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会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2.所有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资格复审只收取复印件,未就业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3.考生本人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无固定模版,写清楚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委托事项即可)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各项材料。委托办理资格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料遗失、资料不全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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