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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12名在编教师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0日)

发表时间: 2025-06-20 23:00:00

来源: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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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疑问、政策咨询、备考咨询、免费领资料(不是所有考试都有免费资料),请联系启峻教育老师。17501446985(微信同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在编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https://www.xzjsxy.com/)发布。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25-83236083。

①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6:00。

②资格初审:2025年6月25日9:00—7月1日12:00。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③陈述和申辩:2025年6月25日—7月1日期间9:00—16:00。

④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6月25日9:00—7月1日18:00。

⑤缴费确认:2025年6月25日9:00—7月2日12:00。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考生即可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此次专项招聘笔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 更改报名安排

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因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于7月3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③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9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通用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通用笔试和面试(试讲)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岗位代码为04—09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1. 通用笔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①通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

②通用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考试考点设在南京。

③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通用笔试。

④通用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通用笔试阅卷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 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岗位代码为04—09岗位依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含末位同分者)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试讲)。

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开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终止或取消面试(试讲)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复审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04—09岗位从该岗位通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试讲)

①面试(试讲)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等方面能力。

②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集合参加面试(试讲)。

③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01—03岗考生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04—09岗考生总成绩=通用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01—03岗成绩并列的,按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面试(试讲)成绩仍并列的,采用加试确定排序。04—09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采用加试确定排序(下同)。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在该岗位笔试、面试(试讲)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

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68026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596803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025年6月20日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12名在编教师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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