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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7-20 22:05:42
来源: 睢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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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睢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原则
睢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非定向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复审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3;00-6:00。
地点:睢宁县实验小学至爱楼一楼阶梯教室(从西大门进)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另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读院校盖章确认的空白未签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确认的证明或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截图)。
(7)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不需参加笔试的岗位不缴纳),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睢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其它事项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招聘相关的电话及时接听、短信及时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0376836
附件:
睢宁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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