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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7-08 16:30:39
来源: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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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7月9日(9: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地点:新沂市卫健委318室(北京路13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8.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10.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按序排放,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好。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确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516-88923539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918985
附件:
1、《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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