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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6-30 15:10:27
来源: 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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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开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等业务。目前公司正在建设的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约2412亩,计划总投资约120亿元,规划建设研发办公、科创大厦、孵化中心、五星酒店、商业综合体、高端公寓、生态住宅等,着力打造以科技研发为主体,集商务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展示、生态涵养、旅游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发展集聚区。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委托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沟通协作和团队合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至1999年7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4版)(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存在其他不得报考情况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10日17:00。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97,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11日17: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0527—84333312)。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12日17: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12日17:30。
无需笔试人员先行缴费确认,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再另行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左右)和选报岗位。
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12: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系统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通过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查询。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04-05岗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5)工作经历证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3.递补规则。资格复审时,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经审核,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后,根据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上公布。
6.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面试。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7.总成绩合成。01-03岗,总成绩=面试成绩;04-05岗,无免于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免于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依据)。
8.成绩公布。由区人力资源公司在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笔试、面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项目制用工方式。
五、待遇
执行市场化薪酬标准,01-03岗年薪酬约6.3万元;04-05岗年薪酬约6.9万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招聘简章由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0527-84333312。
监督电话:0527-80368889。
附件:
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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