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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11-30 19:30:41
来源: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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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下半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将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8:30-11:00)
地点: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11号(平山乡卫生院内)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应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生证、成绩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如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2份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提供伪造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3年12月1日上午11: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http://sxh.yangzhou.gov.cn/),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0514-87111927),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本招聘为长期招聘,若因资格复审未参加或不合格导致相应岗位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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