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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11-17 18:00:26
来源: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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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告》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考核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00-11:30
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市锦绣路18号)E楼十楼1019办公室。
3.考生需带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2023年10月27日前完成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③只有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④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④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⑤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二、考核
1.组织与实施
考试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领导下,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采取15分钟微型课教学、现场答询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考官安排
面试考官7人,考试前一天,由专人负责通知。考官执行回避政策。
4.成绩计算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占100%,合格线为60分。
三、考核安排
考核日期:2023年11月24日下午
1.13:30工作人员到E楼十楼1019办公室集中;
2.13:40考生到E楼十楼1004会议室报到,14:00开始考生开始备课及面试准备;
3.14:45面试考官到E楼十楼1002会议室报到,签订考官承诺书;
4.15:00面试开始,考生进入1002会议室进行面试,考官当场打分,监督计分,公布成绩;
5.考试结束,考官确认签字,人员离场。
6.注意事项
本次面试考核共设考官7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7名考官单独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5名考官总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总协调由校办负责。
7.考试资料收集与保存。考试考核工作的所有原始资料,由校办负责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备查。
四、回避制度
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市卫健委及学校网站上公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接受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19-85682582、85682579。
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工作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方案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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