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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11-09 18:10:20
来源: 高邮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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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经核实认定,决定安置林华青等55名同志(高邮镇),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514-80956105。
附件:高邮市2023年度高邮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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