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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08-30 18:20:17
来源: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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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新沂市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个人放弃本次招聘岗位,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将个人放弃人员及递补人员公告如下:
岗位代码3002面试准考证号20230143自愿放弃,现递补岗位代码3002面试准考证号20230142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须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只允许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填表)、体检费用(300元/人)。请提前准备好现金,到达体检地点后现场缴纳。考生若有疾病治愈的,请携带本人病历。
2、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核对个人信息。
3、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4、体检前一日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日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8-12小时;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检查并及时告知体检医师,待经期完毕后再行补检;有怀孕或可能已怀孕(备孕)者,请在X光检查前务必主动告知体检医师,确认是否进行X光检查,未进行X光检查者保留录用资格,待检查合格后再办理录用及上岗手续。
6、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属于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提出申请,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7、积极配合体检医师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时,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注意事项
1、各考生应准时到达集中地点,规定时间未到者,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体检前及体检结束后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体检标准,部分体检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要进行复检,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负担(在复检的时候将根据复检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请考生务必将手机处于畅通状态,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4日
如有疑问,可致电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516-88923539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918985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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