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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07-03 18:10:16
来源: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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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3.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查要求,并在当天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交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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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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