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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06-24 19:07:52
来源: 新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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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新沂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5日(8:00-11:30,14:30-17:30)至2023年6月26日(8:00-11:30,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新沂市卫健委320室(北京路13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材料中能够体现所学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8.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按序排放,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好。
经研究本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0分。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516-88923539。
监督电话: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6-88918985。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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