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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2月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和报名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2月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及未达开考要求需要核减、取消的岗位计划公布如下:
鉴于《公告》有关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苏北人民医院01、02、03、04、05、09、17、20、22、24、25岗位,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3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02、04、06、07、10、18、19、20、23、25、33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所03、04、06岗位,扬州市中医院03、05、06、08、21、26、27、28、30、31、38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鉴于《公告》有关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2:1比例开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4岗位,原计划招聘2人,实际报名通过人数为2人,因此,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1名。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16岗位,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5岗位,扬州市中医院04、09、18、19、20、24、25、35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17、21、26、28、30、31、32、34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所02、05岗位均未达到《公告》规定的开考要求,现予以取消。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