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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丰县引进卫生专门人才人才公告》规定,第一批体检合格的3名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所需材料
1、填写完备的《2022年丰县引进卫生专门人才人才考察(政审)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人事档案。
二、考察政审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第一批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应尽快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将考生全部档案密封寄(送)至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档案室(丰县丰邑路608号),档案封面请注明“2022年丰县引进卫生专门人才”。
2、考生持政审函完成政审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意见可由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意见栏仅限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并加盖相应合同签订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及应届毕业生不填写。
3、所有政审材料请勿涂改。
三、政审材料递交时间
所有进入第一批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须于12月26日至12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将《2022年丰县引进卫生专门人才人才考察(政审)表》及相关考察政审材料交至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1107室(地址:丰县丰邑路608号)。考生本人档案因机要邮递等客观原因,时间可以稍作延缓。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0395597
附件:考察(政审表).xls
2022年丰县引进卫生专门人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