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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9-06 16:40:41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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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斜塘街道拟公开招聘19名职业社工。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备注:专业要求类别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模范遵守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业主规约;
4.了解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撰写和电脑操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4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斜塘东延路116号甬旺广场二楼 斜塘人力资源市场内。
(3)报名资料:
①应聘人员登记表(文末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学历信息证明(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两张一寸近期彩照。
⑦优先录用及加分项所需材料:社区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社工证、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以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为准,近三个月时间内开具有效)、服役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核实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注: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材料均需现场校验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所有报名人员进入现场报名点应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及测量体温,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不符要求者谢绝入内报名。
2. 考试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不设笔试范围。笔试不指定教材,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笔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违反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进行计算,即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总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社工证的可加分,即中共党员(含预备)在总分上+1.5分;退伍军人在总分上+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1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1.5分。上述加分可累加(社工证仅加1次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3.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6.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自动放弃录用或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招聘公开、公正、透明,斜塘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招聘的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0512-62553846
五、其他说明
1.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情况,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及上级部门统一安排。
3.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上述整个招聘流程及录用环节,涉及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将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增设必要环节及条件限制。
4.政策咨询电话:0512-62553922。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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